用专利实缴企业注册资本用处大吗?钻瓜课堂

钻瓜导读:对新办企业和需要增资扩股的企业,可以 100%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既缓解了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又可以把所有货币资金投入到企业日常运转或新技术研发中,快速提升企业的发展。

(来源:知识产权实缴)

用专利实缴企业注册资本的用处

1、不用投资货币:对新办企业和需要增资扩股的企业,可以 100%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既缓解了货币资金不足的困难,又可以把所有货币资金投入到企业日常运转或新技术研发中,快速提升企业的发展。

2、招投标以及资质升级优势:企业在参与招投标项目时,招标方、建委大多对企业的实缴资本和净资产有很高的要求,净资产是企业实力的象征。

3、涉及到风险赔付时不需承担认缴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4 年 2月颁布了公司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并且财务上没有抽逃资金的漏洞,相对于货币垫资更加安全。

4、合资运作的杠杆优势: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行的法人组织或自热人可以通过与合资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

5、节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2 号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 67 条规定,知识产权评估增资后,可以摊销到公司的管理费用当中(不低于十年),为公司合理节约企业所得税(比如增资额度 500 万,按照 10 年摊销,每年 50 万可以纳入到公司管理费用当中)。

在专利技术入股的操作中需要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实践中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包括用专利权入股的、以专利实施权入股的,还有把专利申请权也视为专利技术作价入股。根据新《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我认为此三项出资形式都是可行的,但实践中对于用后两种方式入股的,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还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的,比如将出资转让的问题等。所以首先应该明确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当然,为了减少将来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应该首推以专利权入股。

第二,注意以专利权入股需完成以下出资手续方可认定出资无瑕疵,首先须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

第三,还有一个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就是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我国原有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无形资产的比例可提高到35%。所以过去以无形资产出资的不可能成为公司的大股东,至少不会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因此在公司治理中只能处于附属地位。(但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法》已经取消了相关规定,对出资比例不做限定。)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100%,可成为绝对的控股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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