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警示作用的装饰物及服装、帽子、鞋子和背包有效
申请号: | 201621316198.5 | 申请日: | 2016-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715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4 |
发明(设计)人: | 王宗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市华励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1D13/01 | 分类号: | A41D13/01;A41D13/00;A41D27/08;A44C25/00;A42B1/24;A43B3/00;A43B23/24;A45F3/02;A45F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69 | 代理人: | 李强 |
地址: | 361116 福建省厦门***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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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警示作用的装饰物及服装、帽子、鞋子和背包,其中,装饰物设有警示装置,警示装置包括电源部件和信号部件,信号部件为发光和/或发声部件。装饰物与警示部件通过固定卡扣连接。通过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警示作用的装饰物及服装、帽子、鞋子和背包,使用者在夜间出行时可通过警示装置发出光源警示信号或声音警示信号以达到警示或求救目的,通过固定卡扣连接的可分离结构设计避免了清洗时对警示装置造成损坏。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警示 作用 装饰物 服装 帽子 鞋子 背包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警示作用的装饰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装饰物(10)上设有警示装置(20),所述警示装置(20)包括电源部件(21)和信号部件(22),所述信号部件(22)为发光和/或发声部件;所述装饰物(10)和所述警示装置(20)通过固定卡扣连接,所述装饰物(10)为连接绳;所述固定卡扣包括连接卡扣(30)和连接槽(40),所述连接卡扣(30)设于所述装饰物(10)上,所述连接槽(40)设于所述警示装置(20)上,所述连接槽(40)为塑料空腔,其上表面交错开设有第一开口(41)和第二开口(42),所述第一开口(41)内设有双层卡扣(43),所述双层卡扣(43)上设有两个斜面突起(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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